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6年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查结果的通报

来自: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7-23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环境检测机构: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和〈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一业一查”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襄市监发〔2026〕5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家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2026年6至7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

法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湖北诚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环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铭煊检测有限公司、湖北跃华检测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湖北长恒清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家环境检测机构实施了检查,主要对以上检测机构的备案、资质能力、质量管理、监测流程规范性、检测报告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主要问题

经检查主要发现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质量手册编制质量不高: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未及时修订、更新;质量手册附件内容不全;程序文件内容过于简略;个别新入职人员未建立人员档案等。

(二)检测报告内容不规范:检测报告现场采样照片缺少时间、经纬度等信息,图片不清晰;报告内容表述不准确等。

(三)原始记录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缺少监督检查现场情况调查表;原始记录三级审核制度落实不严;原始记录杠改不规范;报告缺失工况记录;实验室记录表格信息不全;分包记录不详细;分包合同不规范等。

(四)样品采集、流转、分析程序不规范:采样瓶材质、样品交接时间记录错误;粪大肠菌群样品保存超时限;废气采样流速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等。

(五)其他问题:易制毒、易制爆药品存放未设置专用柜;未按要求安装喷淋装置。

三、相关要求

(一)各环境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2025年)》等法律法规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学习,筑牢监测数据质量底线思维,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二)环境检测机构要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报告质量。相关机构于7月3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在整改报告中明确整改时限,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后补充报送整改报告。

(三)各级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对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及时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处理,严厉打击检测报告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提高线索调查、移交、查处效率,提升联合监管效能。

附件:2026年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