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情况公告
(2024年10-12月)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依据生态环境部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平台、襄阳市遥感黑烟平台及路检路查数据,我市共计18辆次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信息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单位)或车辆驾驶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往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对车辆进行维修。待确认排放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避免因尾气排放超标受到处罚。
襄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