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平台、襄阳市遥感黑烟平台及路检路查数据,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市共计2辆次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信息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单位)或车辆驾驶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往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对车辆进行维修。待确认排放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避免因尾气排放超标受到处罚。
襄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本地车异地违法车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