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来自: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12-19





襄阳市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2025)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


一、监测要求

(一)监测范围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固定污染源监测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5年我市对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包括涉重行业排污单位、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废填埋场)、入河排污口、重点尾矿库、磷石膏库(堆场)开展执法监测。

(二)监测项目

1.入河排污口监测

根据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HJ 1387-2024),入河排污口监测指标包括流量、pH、氨氮、COD、总磷、总氮。采样监测时,对水温、水色、透明度和气味进行记录。根据流域水体监管需要适当增加其他指标。

2.重点尾矿库和磷石膏库(堆场)监测

尾矿库尾水监测pHCODcr。涉金属矿的尾矿库,属于铅、锌工业的,或锡、锑、汞工业的,或硫酸工业(硫铁矿制酸工艺)的,尾水增加监测总铜、总铅、总锌、总铬、总镍、总汞、总镉、总砷、总铊等项目,选测铁、锰、硒、钒、钼等特征指标1-2项。磷石膏库(堆场)尾水增加总磷、总铊和氟化物的监测。受纳水体下游断面监测指标设置与尾水监测指标对应。

3.涉重行业和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监测

按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或批复文件的要求对特征重金属指标进行监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管控排污单位主要对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氨逃逸等指标开展监测。

4.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监测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按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确定监测项目。

5.垃圾填埋场监测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CODcr法)、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总铬、六价铬、铅、氟化物、镉、铁、锰、铜、锌、镍、铍、总大肠菌群等25项指标,根据排污许可证和监管需求选测其它指标。

6.危废填埋场监测

危废填埋场地下水常规监测浑浊度、pH值、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等6项指标(GB18598-2019)。根据排污许可证和监管需求选测特征污染物监测指标。

7.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监测

其他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确定监测项目。

(三)监测时间和频次

每年至少监测1

(四)评价方法和标准

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环评及批复文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及相关行业和地方标准为评价依据实施评价。

二、总体情况

2025年全市共监测257家排污单位(含216重点管理排污单位50个入河排污口1个重点尾矿库、5个磷石膏库(堆场),其中排污单位达标252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达标211家),入河排污口达标48个,重点尾矿库达标1个,磷石膏库(堆场)达标5

三、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5年计划监测入河排污口60个,完成监测50个(3个排污口封堵,7个排污口不具备监测条件),其中达标48个,达标率为96%,超标2个,超标率4%

1 襄阳市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地 市

入河排污口(个)

已监测(个)

监测比例(%

达标数量(个)

超标数量(个)

超标率

襄阳市

60

50

83.3%

48

2

4%


(二)超标情况

2个入河排污口总磷、氨氮等项目超标。

2 超标排口数及超标倍数范围情况(按超标项目统计)

超标项目

超标排口数(个)

超标倍数范围

总磷

1

1-3.8

氨氮

1

1.87-2.2


四、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共对1个重点尾矿库的尾水和下游地表水实施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项目符合相应标准。

3 襄阳市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地 市

重点尾矿库(个)

已监测

(个)

监测比例(%

达标数量(个)

超标数量(个)

超标率

襄阳市

1

1

100%

1

0

0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无超标。

4 襄阳市重点尾矿库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数量(个)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五、磷石膏库(堆场)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共对5个重点监管磷石膏库(堆场)地下水实施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项目符合相应标准。

5 襄阳市磷石膏库(堆场)监测情况

地 市

磷石膏库(堆场)(个)

已监测

(个)

监测比例(%

达标数量(个)

超标数量(个)

超标率

襄阳市

5

5

100%

5

0

0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无超标。

6 襄阳市磷石膏库(堆场)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数量(个)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六、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5年已监测涉重行业企业7家,达标7家,达标率100%

7 襄阳市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情况

地 市

已发证涉重行业企业(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企业(家)

超标企业(家)

超标率

襄阳市

10

7

70%

7

0

0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无超标。

8 襄阳市涉重行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数量(个)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七、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5年对119家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进行监测,其中达标118家,达标率为99.2%,超标1家,超标率0.8%

9 襄阳市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地 市

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率

襄阳市

155

119

76.8%

118

1

0.8%


(二)超标情况

1家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颗粒物、二氧化硫超标。

10 襄阳市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颗粒物

1

1

2.6

二氧化硫

1

1

1.16


八、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5年共监测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14家,其中达标14家,达标率为100%

11 襄阳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

地 市

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率

襄阳市

15

14

93.3%

14

0

0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无超标。

12 襄阳市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九、垃圾填埋场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5年共监测生活垃圾填埋场7个,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项目符合相应标准。

13 襄阳市垃圾填埋场监测情况

地 市

垃圾填埋场(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率

襄阳市

9

7

77.8%

7

0

0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无超标。

14 襄阳市垃圾填埋场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十、危废填埋场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5年共监测3个危废填埋场,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项目符合相应标准。

15 襄阳市危废填埋场监测情况

地 市

危废填埋场(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率

襄阳市

3

3

100%

3

0

0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无超标。

16 襄阳市危废填埋场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

/

/

/


十一、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5年对67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测,其中达标63,达标率为94%,超标4家,超标率6%

17 襄阳市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地 市

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率

襄阳市

101

67

66.3%

63

4

6%


(二)超标情况

4家超标排污单位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总磷等项目。

18 襄阳市其他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五日生化需氧量

1

4

30-132

化学需氧量

1

4

28.2-86.3

氨氮

1

2

1.98-2.66

粪大肠菌群

2

2

1.6-2.7

总磷

1

1

0.24


十二、执法立案查处情况

针对监测中发现的超标问题线索,执法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对3家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总磷超标问题,监督相关排污单位进行了整改;对2家其他排污单位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

十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监测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测要根据监管形势、问题线索等灵活择机开展,提升执法监测发现问题的几率。二是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超标问题线索交办、查处用时较长,联动效率不高。

十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是持续提升监测能力。逐步降低委托第三方监测任务的比例,通过监测任务锻炼和提升县级监测站能力。持续加强监测人员培养和监测站硬件基础建设,通过培训、比武、演练等多种措施提升监测能力。二是提升执法监测针对性。根据监管任务需求,针对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问题线索等开展执法监测,提升执法监测实效。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完善和改进执法与监测联动机制,简化和规范联动流程,提高超标线索移交查处效率。


具体监测数据见附件:

附件1:入河排污口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2:重点尾矿库监测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3:重点尾矿库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4:磷石膏库(堆场)监测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5:磷石膏库(堆场)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6:涉重行业企业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7:大气重点管控排污单位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8: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监测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9: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10:垃圾填埋场监测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11:垃圾填埋场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12:危废填埋场监测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13:危废填埋场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14:其他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数据信息一览表

附件15:执法监测数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