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色预警!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自: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2024-01-11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受污染输送及本地污染叠加影响,我市重度污染天气已持续16个小时,预测未来一周我市空气质量形势严峻。经会商研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2024年1月11日10时30分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12时3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一、预警范围

襄阳市全域。

二、应急响应措施

在落实城市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停止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管线维护维修工程、桥梁喷漆和单独建设的燃气、热力管线工程施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外,对已办理通行证(码)且在市区禁限行区域和路段通行的柴油货运车,分类管控,减少通行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燃煤电厂、工业锅炉使用预先储存的低灰分(<15%)和低硫分(<0.7%)含量燃料。

2.倡导停止装修、喷漆等民用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行为。

3.停止开放除核心功能区以外的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4.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合理安排,优先使用新能源、天然气等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柴油车辆的使用。

5.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电力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对不能稳定达标和超总量排污的非脱硫燃煤机组实施停运限排,将其发电量指标调配给运行正常的脱硫机组。

(三)健康防护指引

1.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加强巡查督办,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

(二)各地、各单位每日16时前将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指挥部办公室。

邮箱:sdqwrfzgjzhbsfy@xy.zw。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