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保康县委、保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保康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保康分局被授予“保康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保康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主线,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绿色发展推动等重点任务,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通过系统治理、源头管控和综合施策,累计完成198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5.57%,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此项荣誉既是对保康分局长期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辛勤付出和担当精神的认可与激励。保康分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为加快“一区三地”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保康县绿色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生态环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