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约束激励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美丽襄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的通知》(鄂发〔2016〕22号)等规定以及湖北省级层面“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对《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襄办发〔2022〕9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修订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4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
1.邮件反馈。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xysthjjbgs@163.com,标题请注明“一票否决办法征求意见”;
2.信件反馈。信件寄送至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9号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8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一票否决办法征求意见”。
联系人:吴明,联系电话:0710-3222578。